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以下简称“补充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主要变动情况
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绵阳市玉皇镇坚堡梁村八社,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卸料大厅、垃圾池、垃圾焚烧车间(设有2×500t/d焚烧炉等)、烟气净化车间、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的地磅房、供排水系统、空压房、渗滤液处理站等公辅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项目服务范围和对象主要为绵阳市城市建成区和项目周边22个乡镇的生活垃圾,其环评报告已经我厅批复同意(川环审批〔2014〕581号)。
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在现有垃圾焚烧车间厂房内拟实施绵阳市污泥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工艺为依托本项目蒸汽作为热媒实施污泥干化,并利用本项目焚烧炉对干化后污泥进行焚烧处置,恶臭气体依托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其环评报告已经绵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绵环审批〔2016〕75号)。同时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措施、公辅设施等进行了调整。本次补充报告评价的变更内容主要有:
(一)处置对象方面:在处理规模1000t/d不变的情况下,协同处置含水率为35%的市政污泥46.15t/d,掺烧比例为4.84%。
(二)工程设计方面:1、助燃剂由柴油调整为天然气,因此取消油泵房,增加天然气调压设备;2、卸料大厅卸料口由8个减少至7个;3、消防水池与清水池合建,有效容积为1000m3增加至1200 m3。
(三)环保措施方面:1、渗滤液处理站设计规模由400m3/d调整为500m3/d,浓液处理系统进行了优化调整;2、渗滤液处理站的恶臭气体由送焚烧炉焚烧调整为由“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单独处理达标排放;3、焚烧间(包括焚烧炉、吊控室、除臭间、空调机室、低压配电室等)和烟气净化厂房(除尿素反应区)由重点防渗区调整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为≤1×10-7cm/s;甲醇储罐区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纳入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为≤1×10-10cm/s;其他地下水防渗分区未做调整,仅防渗材料有所变化,但仍满足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为≤1×10-10cm/s,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为≤1×10-7cm/s;4、焚烧炉渣取消磁选工序,由送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调整为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5、冷却塔取消消声器和隔声罩,通过安装消声垫和利用紧邻厂界的山体自然阻隔降噪;6、初期雨水收集池调整为单独建设,有效容积55m3。
项目变更后总投资52700万元,环保投资9688万元。
二、工程变动后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情况
(一)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收集后由“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排气筒(高15m)达标排放。
(二)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液经“二级物料膜系统+反渗透”工艺处理后清液回用,浓液回喷至焚烧炉进行焚烧,无废水外排。
(三)甲醇储罐区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纳入重点防渗区,其中甲醇储罐地面采取环氧涂料2道+100厚C30混凝土掺钢纤维+混凝土楼板结构防渗,初期雨水收集池采用环氧涂料2道+100厚C30混凝土掺钢纤维+混凝土垫层;焚烧间(包括焚烧炉、吊控室、除臭间、空调机室、低压配电室等)和烟气净化厂房(除尿素反应区)地面采取素土夯实+120厚C15混凝土垫层+40厚细石混凝土防渗;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四)冷却塔通过安装消声垫和利用紧邻厂界的山体自然阻隔降噪。
(五)焚烧炉渣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新增的废膜组件由厂家回收,新增的废活性炭送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置。
(六)新增天然气和甲醇风险源,减少柴油储罐风险源,通过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装置、在甲醇储罐周围设置围堰(高1.2m)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
项目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均无变化。
三、工程变动的环境可行性及下一步应注意的问题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认为,项目变更后各类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项目变更方案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该工程设计与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断提高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二)严格按照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文、补充报告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和投运,并加强其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应设置备用,确保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
(三)建设单位应加强入厂污泥性质和成分的监测,确保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CJ/T290-2008)表2 标准要求。在项目运营中,控制污泥掺烧量在46.15吨/天以内,掺烧比例不高于4.84%。
(四)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实施地面防渗漏措施的建设,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地下水污染。
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18日
抄送: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